基于组合赋权-模糊理论的土石坝安全风险综合评价
2021-06-01罗日洪黄锦林叶合欣
水利规划与设计 2021年5期
关键词:评价
罗日洪,黄锦林,叶合欣
(1.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广东 广州 510635;2.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水安全保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 广州 510635;3.广东省水利水电技术中心,广东 广州 510635)
根据2018年全国水利发展统计公报,我国已建成各类水库98822座[1]。土石坝因取材方便、适应性强、建设难度较小等优点,被大量建设和应用,所占的比重达90%以上[2]。但由于大部分土石坝建设于20世纪50—70年代,限于当时建设条件和运行管理水平,加之经过几十年的运行,部分土石坝出现了各类缺陷,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加强对土石坝安全评价,及时掌握工程的安全状态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主要采用SL 258—2017《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3]进行土石坝安全评价,该规范以单项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理论简单,可操作性强,应用广泛。此外,也不断有学者对土石坝安全评价方法开展研究,Chauha和Bowles[4]提出了大坝安全风险评价中的不确定性分析框架,用满足可容忍风险准则相关的置信度来表示风险分析结果中的不确定性;Vuillet等[5]基于多准则聚合的确定性模型,采用蒙特卡罗模拟建立每个堤段的概率分布;郑小武[6]建立了基于集对分析理论的土石坝安全评价模型,对某土石坝的安全等级进行综合评价;费小霞等[7]建立了基于未确知测度及层次分析法的土石坝安全综合评价模型,并应用于具体的工程中。以上方法综合考虑了土石坝受多种因素共同影响并进行综合性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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