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政府与积极穷人:反贫困的因素与组合模式
——以中国地方政府脱贫攻坚战略为研究对象
2021-06-01邓大才
理论探讨 2021年3期
◎邓大才
华中师范大学 中国农村研究院/政治科学高等研究院,武汉430079
反贫困、救济穷人是国家的重要职能,但是对于如何反贫困、救济穷人,西方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有重大区别,前者注重再分配和社会福利政策的调整,后者注重国家全方位介入市场和社会。在反贫困研究领域,二者存在重大差异,前者注重研究穷人的权利和机会获得,后者注重考察扶贫政策和政府举措;前者注重政治学的理论探讨,后者注重非政治学的政策研究。本文试图将理论与政策、政治权利和社会政策、政府与穷人结合起来,找到一条反贫困和救济穷人的“第三条道路”。对此,本文以中国地方政府脱贫攻坚战略为研究对象,考察政府和穷人在扶贫中的角色、功能及其组合模式。
一、文献梳理与问题意识
(一)文献梳理
学术界对于反贫困和救济穷人的研究成果极为丰富,从主体来看主要有三类研究。
1.有效国家与反贫困。济贫、扶贫是现代国家的重要职能,但该职能的确立是长期历史发展下的实践产物。古典经济学家主张“市场调节”和“小政府”,政府只当“守夜人”“守门人”,能不管就不管,能少管就少管。市场调节失灵使人们认识到,“市场调节”和“小政府”可能无法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卡尔·波兰尼明确提出,要使“自由调节”的市场不致“毁灭”,国家要扮演更“积极”的“强制”角色,赋予“公民权利”[1]。20世纪30年代的大危机促使学者和政府对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进行反思,各国开始实施“新政”,政府通过财政支出及社会政策扩大就业,为穷人提供“公共保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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