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主控室组织安全管理绩效评价
2021-06-01蒋建军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
张 力,张 杰,胡 鸿,蒋建军,陈 帅
(南华大学 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湖南 衡阳 421001)
众所周知,核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是核电行业发展的首要目标,如何保证其平稳运行,是核电厂长期面临的问题。研究发现,系统可靠性问题和操纵员个体人因失误已经不再是核电事故的最根本原因。三哩岛核事故后,安全管理从关注设计发展到强调人的表现,并试图通过组织的措施来抵消人因失效的后果。Reason认为:“人因失误是结果,不是原因,人因失误的产生是由其上游的因素——工作环境和组织因素引起的。”[1]可见组织可靠性对于整个系统尤为重要,而主控室更是核电厂的指挥和调度中心,重要性不言而喻,因而有必要对核电厂主控室组织安全管理因素的指标体系及评价进行研究。
在组织因素分类方面,李永娟(2003)等通过半结构化访谈和核电事件再分析方法,将得到的数据进行聚类分析,得出影响核电系统安全的5类组织因素[2]。目前我国对于核电厂组织安全管理绩效进行评价的研究较少,李鹏程(2007)建立概念上的组织因素分类框架,并采用模糊决策方法对组织安全管理绩效进行评价[3]。赵明(2011)对组织因素进行了定义和分类,并用层次分析法分析组织因素的重要度,构建出组织因素对核电厂可靠性的影响模型[4]。在国外,Carl Rollenhagen(2000)首次结合了“从上至下”和“从下至上”两种方法,提出了一个评估组织因素及其风险和安全性关系的概念框架[5]。Karthick(2020)研究了印度核电厂发生的18项人因事件,分析和确定了造成此类事件的人因因素和组织因素,采用模糊层次分析法进行定量分析确定关键影响因素[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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