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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租赁准则过渡期适用的方法应用及选择建议

2021-05-31襄阳水利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财会学习 2021年15期

襄阳水利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引言

租赁作为一种长期融资手段从50年代起高速增长,融资租赁需要计入报表,经营租赁不用计入报表,各方都通过各种手段构造成经营租赁以规避在报表中体现相关交易。为改善此现象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IFRS16),为保持与国际趋同,我国发布财会〔2018〕3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新准则要求所有租赁除豁免情况外计入承租人资产负债表内。本文结合准则规定,从承租人的角度给出新旧租赁准则过渡期追溯调整法和累计追加过渡法的处理思路,举例说明两种方法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讨论增量借款利率变化时两种方法下对报表的影响及公司的选择建议。

一、新旧租赁准则过渡期的处理思路

关于过渡性规定主要可分为两个大的方向,一是全面追溯应用,二是简化的追溯应用,即不重述比较信息但需满足特定的披露要求。具体的过渡期处理方法分为追溯调整法和累计追加过渡法。累计追加过渡法又根据对使用权资产计量方式的不同分为两种处理方法:① 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本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② 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二、举例说明新旧准则衔接期两种思路的实务应用

例:W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订立一项5年期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在每年的第2天支付100万元,连续支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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