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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对苏州外贸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2021-05-30陈建琼

对外经贸实务 2021年12期

陈建琼

摘 要:RCEP高质量互惠的制度安排,对苏州外贸的影响存在双重性,既产生贸易创造效应,也存在贸易转移效应。苏州应该抓住RCEP带来的机遇,将产业分工精细化,构建区域内有竞争力的产业链,加大物流基础设施的投入,畅通贸易运输渠道。实现从认识利用贸易规则到制定引领规则的转变。借助RCEP关于电子商务和数字规则方面的协议成果,促进苏州贸易新业态的发展。创新驱动,以外贸新引擎带动苏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RCEP;贸易结构;贸易规则;  跨境电商

中国与东盟10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共15个亚太国家签署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下文简称RCEP),已获东盟成员国中的泰国、新加坡、文莱、柬埔寨、老挝和越南6国以及中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核准,达到协定生效门槛, 2022年1月1日协定将开始对上述10国生效。近年来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一些发达国家致力推动供应链重组,试图强化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优势地位。RCEP致力于推动成员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促进贸易便利化和降低交易成本,通过全面高质量的制度安排,进一步深化亚太地区区域价值链合作。

RCEP对苏州外贸的影响存在显著的双重性。苏州出口商品结构与RCEP国家的需求结构互补性强,产业链契合,“苏州制造”在域内其他国家的竞争力会得到提升。韩国、日本和澳大利亚中高端产业会对“苏州制造”产生挤压效应,东盟国家则与苏州劳动密集型产业竞争激烈,对苏州未来产业链升级重构带来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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