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推理:从信念和愿望应该形成什么目标
2021-05-29张炎
逻辑学研究 2021年2期
张炎
1 引言
实践推理是关于如何行动的推理。日常生活实践给我们提供了成百上千的这类例子,比如,考虑这个周末该做什么,是去公园散步还是在家写文章。相比理论推理一般需要经过长期训练才能良好的掌握,实践推理似乎是人们与生俱来的,可以说它是人们最擅长的推理形式。尽管如此,至今为止却仍没有一个完整的实践推理理论。导致这种现象的部分原因可能是多个学科,比如,哲学、逻辑、人工智能等,从不同的视角研究实践推理,类似于盲人摸象,尽管每个学科都获得了部分真理,但却无法把它们综合整理成一个完整的理论。鉴于实践推理的复杂度及其涉及范围的广度,在[22]中,Thomason 把实践推理研究划分成为了六个子问题,包括目标推理、从目的到手段的推理、偏好推理等。
本文探讨实践推理中目标推理的问题,试图发现一个理性的主体从她的信念和愿望应该形成什么目标。尽管当今学界有很多探讨实践推理的工作,比如[2,9,13] 等,但研究目标推理问题的工作却为数不多。[20] 和[21] 是在这方面非常有趣的尝试,它们以缺省逻辑([12,18])为基础,并试图用缺省规则表示愿望,用缺省规则上的优先序表示愿望间的偏好。1传统的缺省逻辑是为了表示信念而设计的逻辑,而命令、愿望上的优先序与信念上的优先序是存在区别的。这使得把传统缺省逻辑直接运用于实践推理会导致的次序之谜(the Order Puzzle)。在[6,7]中,Horty 通过修改传统缺省逻辑优先序的应用方式,从而尝试解决次序之谜,但其解决方案仍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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