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密云地区产后抑郁发病率调查及危险因素研究
2021-05-27郭淑贤张丽王允锋
中国卫生标准管理 2021年8期
郭淑贤 张丽 王允锋
女性从妊娠到分娩的过程,由于角色的改变,易在产后出现情绪不稳定、失落感等表现,即产褥期精神障碍。产褥期精神障碍包括产后情绪不良、产后抑郁、产后精神病等,其中产后抑郁由于隐蔽性强,危害性大而引起了国内外专家学者的重视[1]。产后抑郁可能对产妇和孩子均产生严重危害,诸如自伤、自杀、伤婴等行为[2]。杨青等[3]对母亲产后抑郁与婴儿早期发育关系的队列研究表明,母亲产后抑郁症状对婴儿发育有负面影响。鉴于产后抑郁对母子身心可能产生的严重危害,北京市卫健委于2018年规定,全市助产机构在为孕产妇进行系统产前检查和产后追访时,须在孕早期(13周前)、孕中期(13~28周前)、孕晚期(28周后)和产后42天分别进行孕产妇心理健康筛查。目前对产后抑郁发病的危险因素研究很多[4],但对孕产保健临床管理工作中关注的信息是否存在产后抑郁发病的危险因素缺乏系统研究。因此,我们回顾性选择了2019年5月—2020年3月在密云区医院妇产科建立孕产保健档案并分娩的孕妇信息,选取孕妇人口学、孕产史、孕期精神健康评估、分娩及产后抑郁发生情况,分析了与产后抑郁发病的相关危险因素,以期在孕产妇保健的实际临床中发挥指导作用。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回顾性选取从2019年5月—2020年3月在我院妇产科建立孕产保健档案,在孕早期和产后42天完成了心理健康筛查的1 538名孕产妇信息。孕妇建档的年龄21~43岁,平均年龄(30.19±4.2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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