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琴传德”之媒介考索*
2021-05-27
大众文艺 2021年8期
(湖南理工学院,湖南岳阳 414006)
基于文化与思想的承载,在传播视野下,古琴从“以琴载德”的载体呈现到“以琴传德”的传播实践过程中,其文化媒介性是显而易见的。“德”在以“器”为本的艺术传播过程中,或明显的、或潜在的通过古琴的琴制、记谱方式、弹奏要求、受众限定和琴曲深义等翔实的具体媒介而传播至古琴受众。
一、琴制
首先,古琴在选材方面就蕴含着鲜明的道家和道教思想理念,即天地和阴阳,《琴学管见》对此有着“桐乃阳木,所以为上……梓木属阴,所以居下,无非法乾坤之正也”的确切阐述。古琴的琴制可谓“琴之为器,其制详,其义深”。一是继续延续了古琴选材的天与地及阴与阳之合的精神文化内涵,如“夫琴之制度,上隆象天,下平法地……则一阴一阳之谓也”。二是凸显了儒家思想体系中森严的等级秩序观,以上广下狭之形对应“尊卑之礼”,以五弦对应“君、臣、民、事、务”,并特指所加二弦是“合君臣之恩”。随着古琴“器”层面的传播,琴制所蕴含的“德”(天地及阴阳合德、等级尊卑秩序)亦一同传播而出,古琴受众可通过琴制以加强自身“顺应天理”的思维,并根据等级划分范畴以规范自身的德行。
二、记谱方式
关于古琴记谱溯源问题的阐述最早见于《太音大全集》之中,即“制谱,始于雍门周、张敷,因是别谱,不行于后代”。随着《碣石调·幽兰》曲谱的发现,目前已知最早的古琴专用记谱法是文字谱。通过文献,可以发现史料当中关于此前古琴固有的记谱法并未提及,而只有一些指法术语零星地出现在一些文献当中,如“参弹复徽、攫、援、摽、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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