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高质量团体标准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2021-05-21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方晓燕
电器工业 2021年5期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方晓燕/

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简称“中电协”)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创建世界一流电气行业组织”的目标,以及提出的“五个表征”和“10+1”行动计划,即“提升在高水平团体标准体系建设中领导力”的表征和“开展高水平团体标准体系建设,通过标准引领行业发展”的行动计划,同时根据2021年2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创新司召开的团体标准座谈会精神,在中电协团体标准现有基础上,提出如何适应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团体标准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一、中电协团体标准化工作概要
国家标准委自2015年开始团体标准试点工作,中电协作为第一批39个团体标准试点机构之一,开始了团体标准试点工作至今已满五年。2018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标准化法》正式实施,确立了团体标准法律地位:“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自此国家标准委进一步扩增团体标准试点机构144个,并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团体标准制定,做优做强团体标准。2019年国家标准委、民政部联合发文“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提出,“鼓励社会团体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鼓励制定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进一步规范、引导和监督团体标准化工作。根据国家提出构建“政府标准与市场标准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内涵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中电协推进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化工作也进入了规范、有序、快速发展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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