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审查指导注重务实管用
2021-05-20法工委
人民之声 2021年4期
法工委
我省设区的市立法工作高标准起步高质量推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逐步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数量。”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2015年立法法修改全面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2018年3月宪法修改,进一步确认了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宪法地位。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5月、9月、12月分三批确定了广东17个市(包括东莞、中山两个不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加上原有的4个较大的市,共有21个市享有立法权,是全国享有立法权的市最多的省份。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加强和改进对设区的市法规审查指导工作,引导和帮助设区的市加强立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对新获得立法权的市来说,立法工作从无到有,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几年来,我省设区的市立法围绕地方党委中心工作,结合地方实际,以地方立法工作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为地方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截至2021年4月,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共制定出台215件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为进一步加强设区的市立法工作,更好地总结交流各地经验做法,切实提高地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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