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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两统筹”在江苏与山东两省的实践与思考

2021-05-20季书扬

上海商业 2021年4期

季书扬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审计事业在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环境审计等方面全面推进,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果,但也面临着审计监督项目多、任务重、人员数量不足的现实问题。特别是在2015 年12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提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的要求之后,审计需求和有限审计资源的矛盾更加突出,要求审计机关创新工作思路,科学有效解决这一客观矛盾。

2018 年5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要加强全国审计工作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为新时代审计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也为解决上述矛盾提供了方法论的指导。2019 年3 月,《审计署关于做好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出台,揭开了通过合理统筹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解决大量审计需求与有限审计资源之间矛盾的实践的序幕。在党和国家的大力推进下,全国各地审计机关开始对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其中,作为率先作出响应的省份,江苏、山东均地处东部沿海,处于改革开放的前沿,经济迅速发展带来的审计需要与审计资源矛盾尤为突出,其在探索中的作法也具有典型意义,因此本文以这两地为例,对其实施“两统筹”的做法、效果进行分析,并提出了进一步推进“两统筹”落实的建议。

二、“两统筹”在江苏省与山东省实施的措施和效果分析

(一)两地实施“两统筹”的主要措施

1.强化审计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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