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林停伐对重点国有林区职工福利的影响*
2021-05-19夏天超夏一凡柯水发
林草政策研究 2021年4期
关键词:满意度
夏天超 夏一凡 乔 丹 柯水发
(1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北京 100872;2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展研究中心 北京 100714)
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自2014年4月1日起在黑龙江省启动了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试点。自2015年4月1日起,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 (包括黑龙江、吉林和内蒙古)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一般称“天然林全面停伐政策”,后文简称“停伐政策”)。停伐政策的实施在恢复和保护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但也对重点国有林区职工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一定影响。停伐政策的实施导致林区企业经济效益下滑、富余人员增加[2],尤其是从事木材采伐、运输的工人会因下岗或转岗而失去收入来源。重点国有林区职工是停伐政策的重要参与主体之一,其福利状况的变化会对林区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显著影响。因此,研究停伐政策对林区职工福利的影响有利于为政策制定提供更加具有针对性的方向,为重点国有林区改革的深化推进提供参考。
本文以阿玛蒂亚·森 (Amartya Sen)的可行能力理论为基础构建福利评价体系,利用“东北国有林区民生监测”项目所获内蒙古森工集团、吉林森工集团、龙江森工集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和长白山森工集团5大森工集团职工福利相关数据,探究停伐政策实施前后林区职工福利水平变化情况,并提出提升福利水平的相关建议。
1 研究方法及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东北国有林区民生监测”项目2015—2018年度调研数据,所反映的是2014—2017年重点国有林区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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