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扶贫公信力影响因子分析及实证研究
2021-05-18张昭平陈世升刘青松
乡村科技 2021年5期
张昭平 徐 锐 陈世升 刘青松 王 茹 鲁 艺
(云南师范大学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1](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指出消费扶贫是社会各界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政府“背书”消费扶贫,爱心营销迅速传播,全国上下经过两年的市场运作,消费扶贫深入人心,“消费扶贫”4个字已成为家喻户晓的扶贫标签,因此维护好消费扶贫公信力有助于提高扶贫产品在百姓心中的认可度和信任度,有助于消费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
参阅已有文献发现,多位学者认为消费扶贫是多部门、多主体间的合作,是在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框架中寻求价值导向[2-4]。为此,本研究从公众感知视角出发,借助结构方程模型,考察行政干预、服务质量、运营效果、实施主体4 个因素对消费扶贫公信力的影响程度,明确消费扶贫在市场运作体系架构中的定位,并提出提升消费扶贫公信力的对策。这既有助于消费扶贫公信力理论研究的发展,也有助于提升消费扶贫公信力建设实践效果。
1 消费扶贫公信力影响因素理论模型的构建
1.1 研究假设
消费扶贫公信力可以理解为是百姓对政府行为的信任度,是政府获取公众信任的一种能力,是一种权威性资源。梁江禄[5]认为,政府公信力内涵由两方面构成,即政府本身的能力和资源与信任施予者的主观能动性,二者不断互动发生聚合反应即产生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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