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非洲猪瘟扑杀补偿机制对比研究
2021-05-17张莎莎何忠伟
中国畜牧杂志 2021年5期
张莎莎,何忠伟,刘 芳,王 鑫
(北京农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北京新农村建设研究基地,北京 102206)
非洲猪瘟是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法定报告的动物疾病。非洲猪瘟疫情的爆发和流行会给发病国家带来严重的社会经济影响[1]。2018 年8 月,我国报告首例非洲猪瘟疫情,此后半年多时间迅速蔓延至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我国生猪及能繁母猪存栏量大幅下降,对生猪养殖产业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影响。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推算,2019 年全年我国生猪出栏54 419 万头,同比下降21.6%;2019 年底全国能繁母猪存栏3 080 万头,较2018 年7 月下降49.33%;截至2020 年11 月末,我国生猪产能尚未恢复至2018 年一半的水平。从生猪国际贸易来看,2019 年我国猪肉进口量为260 t[2],2020 年为480 t[3],分别同比上升66.56%和95.84%,猪肉贸易逆差加重[4]。从生猪消费来看,受产能下降影响,生猪及其替代品价格波动剧烈[5],产销价格严重分化[6],消费者对猪肉消费减少[7],进而引起CPI 上涨[8]。
目前,国内外在非洲猪瘟防控应急处置方面主要有划定疫区范围、实行扑杀、无害化处理,实施全面消毒、流行病学调查、区划和流通限制、恢复生产(哨兵队伍检测)等措施[9-11],其中,实施扑杀和无害化处理是关键环节[12],扑杀工作是否进展顺利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效果[13]。政府在扑杀工作中不可避免地会给养殖户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完善的扑杀补偿机制有利于鼓励养殖户主动上报疫情[14],避免疫情进一步扩散,也有助于推动生猪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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