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行山区农业文化遗产及传统村落开发保护研究
——以山西长治地区为例
2021-05-13李建
农业与技术 2021年8期
关键词:农业
李 建
(南京农业大学中华农业文明研究院,江苏 南京 210095)
关于“农业文化遗产”,从广义上来说,除一般意义上的农业文化和技术知识外,还包括历史悠久、结构合理的传统农业景观[1]。从狭义上讲,即入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及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世界粮农组织对“世界农业文化遗产”的定义是农村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进化和动态适应下所形成的独特土地利用系统和农业景观,这些系统与景观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2]。农业部在遴选时也认为“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应具有丰富的文化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生产与生态功能突出,能够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存智慧等特征。对于“传统村落”的定义,从广义上来说,是传统文化的主要产生地和传承地,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价值。是中华民族生存、生活的基本载体[3]。其作为传统村落,是农业社会人类居住和生活的场所,是中国乡村历史文化与自然遗产的“活化石”[4]。狭义上来说是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3部门共同发布的《传统村落名单》的入选村落,认为传统村落是指拥有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两者都是人们了解农业遗产的重要来源。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与传统村落都是传统农业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协同保护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长治地区,大致为今天长治市的管辖范围,此处更多的是强调一个自然地理的范畴,而未用“长治市”这一政治意味更强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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