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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税”演变史

2021-05-09龚玉

法人 2021年12期

龚玉

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指房屋拥有者通过建造、买卖等方式取得房屋合法权,可以依法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证件,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权的合法凭证。

中国古代,用于证明房屋买卖的凭证是房契,是契约的一种,按照当前标准属于房屋买卖合同。古代房契往往只有一份,并且只会写明出卖方、中间人、经手人的名字,不会出现买方名字。在买卖完成后,房契交由买方收藏。因此,中国古代房契一旦丢失,捡到房契的人可以此自称买方,要求房屋居住者腾退。即便对簿公堂,房屋实际所有人如果不能请到中间人、经手人甚至原房主作证,也很难打赢官司。

从房契到房产证的演变

古代房契模式基本相同,一般采用统一格式。根据考古实物和历史文献证明,中国在西周时期已出现土地交易,战国时期出现房屋买卖。在一个名叫“盉”的西周青铜器上,刻有一段关于地产交易的铭文。意思大致是:公元前919年农历三月,矩伯(人名)分两次把1300亩土地抵押给裘卫(人名),换来价值100串贝壳的几件“奢侈品”,包括两块玉、一件鹿皮披肩和一条带花围裙。这是目前发现的最早一宗不动产交易。

在矩伯和裘卫完成土地抵押交易的93年后,也就是周厉王32年,又发生了一宗土地买卖,这宗交易过程被刻在青铜器上,记录了“周厉王买地”一事。当时,周厉王为扩建王宫,买下鬲从(人名)的地,但没有立即给钱。鬲从担心周厉王赖账,周厉王即派人对他说“你别怕,我一定会照价付款的,如果我赖账,就让上天罚我被流放好了”,这在当时是一个很毒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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