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环境管理
2021-05-08刘龙泉
中国应急管理科学 2021年6期
刘龙泉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本操作指南。
关键词: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医疗废物;运输环境管理
一、疫情防控期间环境管理要求
1、分类收集
(1)将医疗废物分类放入带有“警示”标识的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医疗机构(新冠肺炎收治定点医院、发热病人筛查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在诊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疑似患者发热门诊和病区(房)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均应当按照疫情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2)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要做好医疗废物袋扎口及贴封口标签,以文字标明医疗废物名称。医疗废物达3/4满时,应有效封口。感染性废液采用化学消毒或物理消毒方式处理,并对消毒效果进行验证,确保彻底灭活。
(3)推荐将肺炎疫情防治过程中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与其他医疗废物实行分类分流管理。隔离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应用双层专用包装物,及时密封,并在特别说明中标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者简写为“新冠”。
2、暂存登记
(1)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应设置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区域和地点,设置“警示”标识等规范标识,并符合特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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