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沿海地区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和评价
2021-05-08臧正高何洁邹娴王苏北吉周琦
臧正,高何洁,邹娴,王苏北,吉周琦
(1.淮阴师范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 淮安 223300;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淮河生态经济带研究院 淮安 223300)
0 引言
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ross ecosystem product,GEP)是衡量自然生态系统对人类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综合指标[1-2],能够反映生态系统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并为建立生态系统保护效益与成效的考核机制提供基础[3-4]。基于由国外引入的GEP概念及其相关理论[5],目前国内学者已针对省、市等小范围生态系统或森林等单一生态系统开展比较丰富的GEP核算和评价研究[6-10],但既有研究多以宏观尺度为主,针对中小尺度的较少[11-13]。例如:2010年贵州的GEP合计约2万亿元,人均GEP达5.75万元,约为当年该省GDP和人均GDP的4.3倍;在经济欠发达但生态系统整体状况良好的四川甘孜,2010年GEP达7 545.59亿元,人均GEP达71.18万 元,约 为 当 年 该 州GDP和 人 均GDP的61倍。丰富的森林和草原等生态系统为上述区域的发展带来巨大的生态效益,为相关地区制定生态经济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科学支撑。
GEP是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货币化表达,是衡量“绿水青山”所表征的良好生态环境的关键指标。本研究以人-地关系日趋紧张的江苏沿海县级行政单元为研究区,开展GEP核算和评价研究,以期为沿海地区权衡和缓解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提供科学依据,从而提高生态价值评价成果与当地政府决策的衔接水平。
1 研究区和研究方法
1.1 研究区
江苏沿海地区位于经济相对发达的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包括连云港、盐城和南通3个地级市的所有县级行政单元,陆域面积为3.25万km2,海岸线长950 km,土地资源丰富度和类型多样性在省内具有比较显著的优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