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对城乡财产性收入差距的影响研究
2021-05-08张增辉方湖柳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张增辉,方湖柳
(杭州师范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浙江 杭州 311121)
一、引 言
住房作为家庭持有的一项资产,是家庭和社会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1]。2003年我国房地产业被确立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产业优势及高额收益也赢得了政策支持、资金投入,房地产业因此走上了发展的“高速路”。根据2019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8年我国房价增长10.7%,而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6%,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5%。房价上涨幅度与经济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差距较大。房价脱离收入水平的高速上涨,对贫富差距具有明显的扩大作用[2]。房价涨幅过快导致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差距过大,产生的阶层固化、区域失衡现象也愈发突出。据国际劳工组织统计,绝大多数国家的城乡收入比小于1.6,英美等发达国家城乡收入比在1.5左右。而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我国,城乡收入比长期居于高位[3],城乡居民收入严重失衡。农民及低收入群体处于分配尾端,被城市发展被动忽略,造成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地区发展、城乡发展不均衡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研究房价影响城乡家庭财产性收入差距的作用机制及其后果,不仅能拓展该领域的研究成果,更能为缓解城乡财产性差距扩大提供政策建议,助推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
二、文献回顾
对房价与城乡收入差距关系的研究起源于国外,研究表明收入不平等源于住房价格的波动和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扩大。低收入阶层持有房产的能力弱于高收入阶层,房价上涨带来财富的集中度提高,导致其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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