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上市公司董事会存在监管疑虑与对策
2021-05-07张思颖
中国市场 2021年12期
张思颖
[摘 要]自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2007年金融海啸以来,香港金融市场环境日益复杂,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经常发生,出现信息不对称、上市公司刻意隐瞒数据、非法股权交易、董事互相包庇、董事会欠缺独立性问题。对于上市公司来讲,优质的董事会管治可以有效地优化公司的治理水平,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文章主要对香港上市公司董事会监管存在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改善的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董事会;监管
[DOI]10.13939/j.cnki.zgsc.2021.12.053
香港在1997年金融危机爆发后,才开始加强和完善董事会管治法规,香港企业参照1999年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发表《企业管治守则》,加强董事会的职责。随后香港金融管理局分别于2000年5月、2001年9月颁布《本地注册认可机构的企业管治监管政策手册》,要求所有金融机构依法执行公司治理准则并受法律约束。
2007年金融海啸再次冲击香港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健性,亦是金融机构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2011年,香港交易所颁布《企业管治守则及相关规则》修订,加强公司治理执法,这十年金融风暴高低起落令香港多家上市公司面临管治危机,上市公司才开始意识到在金融行业迅速发展过程中治理的重要性。香港交易所有见及此,为了避免日后金融危机再次令上市公司面临管治危机,于2018年7月颁布《董事会及董事指引》,制定管理层的委任及内部监控制度,建立董事会与管理层的沟通机制,保障董事会独立性及加强信息披露机制透明度,避免上市公司违规行为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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