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华日军第十八师团南京大屠杀罪责再考证
2021-05-07卢彦名唐恺
档案与建设 2021年3期
卢彦名 唐恺

摘 要:侵华日军第十八师团尽管未直接参加进攻南京城的作战,但在日军向南京方向进攻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南京大屠杀初期,该师团一部在南京地区驻扎长达五天,其相关罪责已经战后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战犯谷寿夫的起诉书和判决书认定。该部在南京城外西善桥地区单独驻扎数日,其在此期间的暴行有明确佐证。
关键词:侵华日军;第十八师团;片冈直次;南京大屠杀
侵华日军哪些部队参与了南京大屠杀,这些参与南京大屠杀的日军有哪些具体罪责,这是南京大屠杀史研究中最基本、最重要的问题。在南京大屠杀惨案发生80多年后的今天,这两个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
1947年,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战犯谷寿夫的判决书提到:“日本军阀以我首都为抗战中心,遂纠集其精锐而凶残之第六师团谷寿夫部队,第十六师团中岛部队,第十八师团牛岛部队,第一一四师团末松部队等,在松井石根大将指挥之下,合力会攻”。“ (谷寿夫)复率大军进城,与中岛、牛岛、末松等部队,分窜京市各区,展开大规模屠杀,继以焚烧奸掠。”[1]“即应就全部所发生之结果,与松井、中岛、牛岛、末松、柳川各将领,共同负责。”[2]在这些确定南京大屠杀罪责的重要庭审材料中,侵华日军第十八师团(牛岛部队)被数次提及。
对战犯谷寿夫的判决书只是笼统提到第十八师团参与了南京大屠杀,未明确提供具体罪行案例。另一方面,有文史研究者在粗略查阅日军第十八师团战史后发现,这个师团在攻下芜湖之后似乎是转向去了杭州,于是乎就断言该师团未参与南京大屠杀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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