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场所精神”解析屯堡古村落创新发展策略
2021-05-05周樊胡洪娟
今古文创 2021年8期
关键词:创新发展
周樊 胡洪娟
【摘要】 场所空间秩序是物质环境与生产生活行为相互作用形成的物质秩序,与长期影响和维持村民的生活秩序共同形成的组织结构,表现的是具有方向感、认同感的价值观念和文化特质的环境区域。本文以“场所精神”为理论基础,结合实际新型城镇化这一背景,分析“场所精神”在屯堡古村落创新发展中的重要性,探索古村落场所精神的重塑,保护和延续村落创新发展策略。
【关键词】 场所精神;屯堡;创新发展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1)08-0074-02
基金项目:2020年民盟贵州省委委托调研课题项目“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贵州屯堡古村落发展研究”。
一、场所与场所精神
挪威著名城市建筑學家诺伯格 · 舒尔茨在建筑现象学框架中,用“场所”而非“建筑”为研究载体,赋予了建筑更高的艺术层次。他提出的“场所精神”理论是建立在“场所”方向感、认同感的精神含义上的探究。
诺伯格 · 舒尔茨在《场所精神:迈向建筑现象学》中,定义“场所是由自然环境和人造环境结合的有意义的整体”“场所就是具有特殊风格的空间”。书中通过研究人与世界、场所、建筑等命题,探讨场所特性对人的精神层面的影响,即“场所精神”中的方向感和认同感。场所精神理论的提出赋予了场所区别于物理意义上的空间和自然环境的本质区别,不再仅仅是简化的抽象分析场所的功能设置、空间关系、结构组织,场所形成了由人与建筑环境复杂的作用和联系,具有特定记忆和情感的地点、人群、建筑之间相互联系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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