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所理论视角下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与规划研究
——以通渭县榜罗镇为例
2021-05-03陈小林赵江亭豆志远
建材与装饰 2021年12期
关键词:建筑
杜 森,陈小林,赵江亭,豆志远
(兰州交通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0 引言
随着文化自信战略的提出,众多学者将研究领域聚焦于旧城更新、文化遗产保护等原有建筑的更新与保护[1]。采用了实证研究和现场调研的方式,通过场所理论充分发掘通渭县榜罗镇特色的基础上,传承红色文化,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改善镇区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带动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创造一个既有传统特色的场所又有经济活力的空间。
1 理论基础与现状分析
1.1 场所理论
根据诺伯格·舒尔茨提出的定义,“场所是由自然环境和人造环境相结合的有意义的整体”[2]。从场所的定义可以看出,场所理论不仅仅包括物质空间,还包括物质空间中所发生的一系列故事,两者的叠加找到一个地方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红色文化遗产不单单是现在所呈现在人们面前的实质性实体或空间,更是一个场所。场所的定义包括两个方面:①肉眼可见的,包括建筑肌理、交通网络、空间尺度等具体事物;②存在于这些实体中的记忆。从分析中可以看出,场所理论能够很契合地指导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与规划,同时场所理论注重历史、文化对空间的影响作用。
1.2 现状分析
1.2.1 历史文化价值评估
榜罗镇位于通渭县西南部,地处定西、天水两市辖区的通渭、陇西、甘谷、武山四县交界地带。1935年9月27日,中共中央率领陕甘支队到达甘肃省通渭县榜罗镇,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改变了俄界会议关于在靠近苏联边界建立革命根据地的方针,正式决定把红军长征落脚点放在陕甘革命根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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