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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开展2021年水产养殖病情测报预警和水产养殖主要病原微生物耐药性普查工作

2021-04-30

中国水产 2021年4期

本刊讯水生动物疾病监测预警是《农技推广法》和《动物防疫法》赋予水产技术推广部门、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公益性职责。为依法履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撑,3月15日,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水产养殖病情测报和预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继续组织开展该项工作。《通知》对各相关单位要求如下。

明确职责,依法履职

《动物防疫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设置的原则建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承担动物疫病净化、消灭的技术工作”。目前我国绝大部分省份,或是在当地水产技术推广部门、科研院所加挂了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牌子,或是成立了独立的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法人机构,或是赋予相应机构承担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职责,“国家—省—地(市)—县(区)”四级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体系已基本建立。加强水产养殖病情测报和预警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各级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重要职责,各省份应高度重视,明确职责,依法履职,扎实开展测报和预警工作。

建立机制,强化队伍

机构改革后,绝大部分省(区、市)的渔业主管部门和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调整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也有些省(区、市)的渔业主管部门与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合并,水生动物和陆生动物的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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