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汽车衡检定应注意的问题
2021-04-28牛瑞营刘沙
牛瑞营 刘沙

摘 要:本文从动态汽车衡检定工作实际出发,讨论了动态汽车衡关于检定项目的简化处理、被检动态汽车衡作为控制衡器使用、静态试验、参考车辆总重量的确定、典型速度、检定周期、引道宽度等问题,对国家检定规程《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解释和说明,为检定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了依据。
关键词:动态汽车衡;控制衡器;静态试验;参考车辆
中图分类号:TH715.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2296/j.2096-3475.2021.05.230
引言:河南高速公路实行计重收费已有十几年的时间,动态轴重仪、弯板式动态汽车衡、石英式动态汽车衡、轴组式动态汽车衡、整车式动态汽车衡等称重设备应运而生,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这些称重设备一般安装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入口,通过称量货车的重量来作为收费和判定超限的依据。国家检定规程《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颁布实施后,其实用性、准确性、便捷性均得到了试验应证,但是在具体的操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下面针对常见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解决方法。
一、检定项目的简化处理
1. 被检动态汽车衡作集成控制衡器使用
当被检动态汽车衡符合作为控制衡器条件时,表1中的内容可进行简化。动态轴重仪检定内容可简化为:①、②、③、④、⑥、⑧、⑨、⑩;整车式动态汽车衡检定内容可简化为:①、②、③、④、⑤、⑦、⑧、⑩。
2.被检动态汽车衡不作集成控制衡器使用
当被检动态汽车衡不符合作为控制衡器条件时,表1中的内容可进行下列简化。动态轴重仪检定内容可简化为:①、②、③、④、⑧、⑨、⑩;则对于整车式动态汽车衡检定项目可简化为:①、②、③、④、⑦、⑧、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