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抽检招投标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探讨
2021-04-28韩彬王龙初丽君
食品安全导刊 2021年4期
韩彬 王龙 初丽君
摘 要:随着国家对食品安全愈发关注,食品安全各级监管部门开始通过招标等方式来选择优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协助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并在工作中持续改进采购形式,如采用分包采购、电子化招投标等更加公开透明的方式。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既保障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公正性,也使食品安全监测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关键词:食品安全 招投标 电子化 对策
1 招投标采购活动现行政策
招標等交易方式通常是由项目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来公布招标采购的信息,并提出所采购项目的需求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等招标采购条件,表明将选择最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意向,再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报价及其他响应招标要求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竞争。最后,招标方在对各投标者的报价及其他的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1]。
我国规范以招标等形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及相关实施条例,还包括国务院及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颁发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其中,《采购法》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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