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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人为因素与船舶安全

2021-04-23徐淞生

航海 2021年2期
关键词:人为因素安全意识

摘  要:根據国际海事组织(IMO)对海难事故调查统计显示,约80%的船舶事故是人为因素引起的。本文从3起海上事故案例入手,分析了人为因素与船舶安全的关系,提出提高船员素质、强化船员安全意识是减少船舶事故发生最主要、最根本的措施之一。

关键词:船舶安全;人为因素;安全意识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高速发展,迫使世界范围内的船舶数量、船舶尺度等也随着航运需求的增强而飞速增长,船舶现代化,船舶类型多样化。海陆上工作待遇的差距越来越不明显,优质船员大量转行,船员素质的下降,海上事故发生率也随之增加。从发生各种事故的统计表明:人为因素引起的碰撞、触礁搁浅、失火爆炸、工伤等,事故占全球船队发生的事故的80%,即这些事故都是涉及船员操作不当和管理船舶错误等人为因素。即使现代化的助航设备越来越先进、越来越可靠,也避免不了要通过可靠的人来支配它们,人的失误依然会引发各种事故。因此,我们应该意识到仅仅靠提高船舶设备的先进性是远远不够的,无法杜绝或有效地降低事故的发生,重点是如何克服或改变操作失误、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差、公司管理水平低下、船员综合素质下降、船员安全意识淡薄等不良的人为因素。

1 案例分析

案例一:2015年10月27日,“金**”轮锚泊于马来西亚关丹锚地。大副安排水手梁某执行清洁4号克令吊操纵室任务。水手梁某为了清理更方便、更干净,将格栅拆除并取下进行清洁作业,在清洁钢化玻璃上远端的垃圾时,由于空间狭小,不慎将身体重心落在不能承重的钢化玻璃上,导致玻璃塌落,梁某从操纵台底部掉落到4号平台前舱间甲板上,送医治疗,经抢救无效死亡。这是一起工伤事故。

事故原因:人为因素。当事人安全意识不强,操作不当,擅自拆卸,移除承重钢制格栅。大副派工前安全教育不到位,派工时未特别强调“不可拆除钢制格栅”注意事项。这是高处坠落死亡1人的一般等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案例二:2019年2月12日13:25,“**强”轮于广西钦州港出港航道19号浮东侧(纬度21°37′16′′N,经度108°40′29′′E)位置,海图水深0.4~1.2 m之间水域发生搁浅事故。

事故原因:船长和引航员未充分利用一切有效手段保持正规瞭望,识别灯浮错误,没有严格按照航行计划驾驶船舶;没有利用良好船艺进行及时转向;在值班驾驶员转向点前2 n mile时提醒船长和引航员快要转向情况下,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任由事态继续发展。

案例三:2019年2月23日13:15,“东**”轮V1904航次在京唐港装运66 990 t煤炭驶往广州港,途径舟山附近海域(纬度29°40′29′′N,经度122°40′29′′E)与“**渔46102”渔船发生碰撞,渔船沉没,7人落水,2人被救起,5人失踪。

事故原因:“东**”轮与“**渔46102”渔船碰撞事故中,二副安全意识淡薄,总以为渔船可以自行避让。二副未能及早并充分运用良好的船艺,未按《规则》要求采用安全航速,在紧迫危险局面情况下,未能采取减速或者停止或倒转推进器把船停住的措施。

岸基对二副上岗前培训把关不严,船长对二副的业务水平缺乏充分的了解,导致在处理应急情况下表现出来的业务能力明显不足。

血的教训屡见不鲜,从这几期事故中很明显地看出这些事故主要是因为船员安全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船员的综合素质低下以及船员操作不当等“人为因素”引发的事故。

人为因素即人对自己行为的控制能力与驾驭能力,它与船员的安全意识、船员的综合素质因素以及安全管理因素等有关。这些因素的改善将有利于降低不良人为因素对船舶安全的影响。

安全是生命线。航运企业的永恒主题不容置疑就是“安全”。何为安全意识?所谓安全意识,指的就是人的头脑对系统安全营运的反映,是人的安全感觉、安全生产的思维等各种心理过程的总和。而其中,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有效地管理、鉴别、控制或消除系统营运中的危险性,并在一定条件下实现最佳安全程度的安全生产思维则是其高级形式。人的安全意识既源于社会生产生活系统安全稳定的营运与发展,也源于不安全不稳定的挫折与教训[1]。

2 增强船员安全意识的迫切性

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对海难事故调查统计显示,约80%的船舶事故是人为因素引起的。尽管其中的原因复杂,但是人处于掌握着运用各方面的信息而做出正确判断和决策的核心地位,要实现船舶安全,减少或杜绝人为失误造成的损失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人不仅仅是船舶安全管理的对象,而且也是船舶安全管理的动力。船员的安全意识的强弱直接决定着人员能否敏锐发现或察觉其所处工作状态的危险程度,能否很好地采取应急措施使其化被动为主动,使之转危为安。每个船员的安全意识的强弱将影响到其他船员乃至全船的安危,所以必须把强化船员的安全意识放在重要位置上。

3 增强船员安全意识的基本途径

3.1加强安全思想教育,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来增强船员安全意识。利用各种形式的教育和安全宣传活动,在全体船员中营造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船员发现和认识危险的能力,认识危害的后果,促使其形成安全动机。主动去掌握避免危险和防止事故的能力,采取安全行为。

3.2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通过安全活动日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以案说教,让安全理念谨记于心。

3.3 船员上岗前,船舶管理公司海机务管理人员应有效地对即将上岗的船员进行事故案例进行教育,促使船员充分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提高船员的责任心,养成“我要安全”的良好习惯,主动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安全纪律的“三违”行为,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3.4 船舶每日的派工前的安全教育很重要,每一次作业现场都是安全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加以引导教育,把宣贯融入作业现场,贯穿于船员的每一次作业、每一个动作,使船员容易接受。

3.5 有效监督让安全规章制度有效落实到位应通过现场解读规章制度并进行实际操作演示,向船员进行安全警示教育,传递安全理念,切实将各中规章制度有效落地。

3.6 增强船员法制观念。增强船员安全意识必须要有坚强的法制观念并使之与遵章守纪联系一起,使船员清楚地知道出了人命或重大事故,责任人可能要入刑的严重后果。

4 提高船员的综合素质

海上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航运企业需要过硬的整治素质、职业业务和道德素质以及应急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良好的船员。

(1)加强船员实操能力的训练和评估,避免部分船员眼高手低、动手能力差、只会考不会做的状况,降低因操作性人为因素引发事故的概率。

(2)加强应急演练,重点训练应急处理能力和在面对危险、紧迫局面时采取的安全操作得当、及时转危为安。

(3)通过知識培训、技能培训来提高培训效果,加强以老带新的“传、帮、带”的优良传统,通过实践不断总结让知识得到升华。

(4)船舶应营造良好的氛围,宣扬“同舟共济”的精神,增强整体的活力,在良好的氛围中提高工作学习效率。

(5)重注心理素质的培养,良好的心理状态能较好地处理好各项工作,特别是各种突发事件。

(6)主管机关船员管理工作和航运企业的船员管理工作加强相互交流,优势互补将有利提高船员综合素质和提高船员管理水平。

5 结 语

国际化特征很明显的职业之中就有船员这个职业,船舶不单单在本国的水域航行,而且还经常在世界各地水域航行。因此,船员的素质、技能和专业知识要满足全世界各地的特殊情况。特别在目前海上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越来越关注的背景下,提高船员综合素质、增强船员安全意识变得更加迫在眉睫,要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事故,保障船舶安全和保护海洋环境,为中国航运乃至世界航运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关鹏飞.论强化船员安全意识[J].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年12月,第4卷第4期:97-99.

[2] 杜加宝.重视船员管理提高船员队伍综合素质[J].船海工程,2003(03):43-44.

[3] 招定友.加强人为因素管理,提高船员安全意识[J].水路运输文摘,2006(06):53-54.

作者简介:

徐淞生,无限航区船舶船长,(E-mail)506208987@qq.com,13950457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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