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三生”空间协同发展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研究
——以山西省平陆县为例
2021-04-23杨晓娟赵柏伊李明磊
中国名城 2021年4期
杨晓娟,赵柏伊,李明磊
(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西安 710072)
引言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由于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长期作用,重城市、轻乡村的发展路径相当程度上制约了乡村的发展建设。城市大踏步实现现代化发展的同时,乡村的各方面发展都相对滞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9人口数据显示,我国乡村人口约为5.52亿人,占到全国总人口的39.40%[1],广大农村地区在目前且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是中国各方面发展建设的重点区域。就目前施行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而言,城市总体规划重点着眼于中心城区、镇区的规划建设,对域面的村镇体系内容着力较弱,对其规模、发展方向等层面的研究普遍呈现支撑不足、引导不够等问题。同时,受制于现行城乡规划体系与土地规划等相互衔接不够,导致目前在域面上对生态空间、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的管控作用偏弱。
基于此,以规划实施、建设管控为目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成为当下解决县域乡村建设问题的重要技术依托。这对于在县域层面统筹实现乡村“三生”空间协同发展,营造山青水绿、宜居宜业乡村新风貌具有重大意义。
1 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政策发展历程及研究现状
1.1 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政策发展历程
县域乡村建设规划首先提出于2014年住建部村镇司的相关文件中,之后历经中共中央、住建部等文件指导,形成了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的指导意见,并进行了全国不同区域的试点,为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的推广奠定了一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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