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日核污染水排海可打法律组合拳(焦点话题)
2021-04-20高之国钱江涛
环球时报 2021-04-20
高之国 钱江涛
日本政府无视周边国家和国际社会的质疑与反对,公然决定将福岛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放入海,引起不少国家民众的极大愤慨。日本此举可能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生态损害、经济与社会影响和人类发展安全等问题,毫无疑问会给包括韩国和中国在内的西太平洋地区乃至整个世界海洋带来难以估量的潜在风险和安全威胁。
韩国与日本隔海相望,将是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的最先直接受害国。面对这一威胁,韩国总统文在寅已指示相关部门将向国际海洋法法庭申请临时措施或提起诉讼,请求国际海洋法法庭在其作出最终判决前,暂禁日本核污染水排海的行为,以维护韩国的利益和保护海洋环境。
关于韩国的这一提议,在国际司法实践中有例可循。在乌拉圭河纸浆厂案(阿根廷诉乌拉圭)中,阿根廷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认为乌拉圭同时违反了《乌拉圭河章程》中的程序责任与实质责任,没有履行告知的义务以及预防污染的义务,并请求国际法院采取临时措施,要求乌拉圭在国际法院作出最终裁决前中止纸浆厂的建设。
在国际海洋法法庭审理的莫克斯工厂案(爱尔兰诉英国)中,爱尔兰认为英国的核活动存在隐患,将会对其海洋生态环境乃至渔业利益造成巨大损害。爱尔兰主张,在风险预防原则下英国有责任证明,莫克斯工厂的继续运行及其排放不会造成环境生态损害的后果,但英国并未履行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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