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互联网+护理服务”中患方的法律风险与防控对策*
2021-04-18孙淑慧胡友利元虹马勇王洪婧张晶
中国卫生事业管理 2021年1期
孙淑慧,胡友利,元虹,马勇,王洪婧,张晶
(潍坊医学院管理学院·“健康山东”重大社会风险预测与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国民健康风险预警协同创新中心,山东 潍坊 261053)
1 问题的缘起
“互联网+护理服务”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为适合在家庭条件下进行医疗护理的患者提供的居家护理服务[1]。2019年2月12 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试点通知》),于2019 年 2 月至 12 月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 6 省市推行“互联网 + 护理服务”的试点工作。依照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到2018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5亿人,同时1.5亿老年人患有不同程度的慢性病,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4000万左右。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失能、高龄、空巢老人的数量持续增长,这些家庭对于居家护理服务的需求日益迫切。同时,许多三级医院的床位较为紧张,医保的监管比较严格,在家里进行护理相对更加方便。“互联网+护理服务”不但是传统护理服务的有益补充,而且更加诠释了护理服务对于人民大众的时代内涵,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贴心、细致的护理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群众多样化的护理需求。
2 “互联网+护理服务”中患方的法律风险解析
在“互联网+护理服务”的过程中,多方主体的利益牵涉其中,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行业规范与监管体制不够到位,因此会导致参与主体产生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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