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中国实现全民医保制度的基石
——江苏农村合作医疗60年回顾与展望
2021-04-18朱珠夏迎秋
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 2021年8期
朱珠,夏迎秋
1.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南京 211168;2.江苏省基层卫生协会,江苏 南京 210029
医疗保障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础,是保护生产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根本社会制度[1]。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地区差异很大,长期以来,企业是职工医保,公务员是公费医疗,广大农民就医主要是合作医疗和自费医疗。2002年起,我国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这是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关心农村居民健康,建立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我国传统合作医疗制度的继承和发展[2]。
1 传统合作医疗的兴起与波动
1.1 传统合作医疗的出现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刚刚成立,在经济上新中国继承的是一个千疮百孔的烂摊子,生产萎缩,民生困苦[3]。百废待兴时期,我国农村卫生工作十分薄弱,疾病流行,缺医少药,农民看病就医困难的问题非常突出,严重影响广大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农业生产。传统合作医疗是伴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出现的,由农民自发组织起来,采取集体扶持、自愿筹资、互助共济、解决自身健康问题的一种初级医疗卫生保障形式[4]。我国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以及赤脚医生,被专家誉为“中国农村卫生三大法宝”。为解决农村地区缺医少药和农民无钱看病的问题,1953年山西省高平市米山乡创办了全国第一个联合诊所。1955年5月,成立米山乡联合保健站,这是我国最早出现的集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功能于一体的卫生保健站[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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