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造认同:党建统合视阈下的互嵌式社区实践路径
——以新疆伊吾县合村并居后的多民族社区为例
2021-04-17赵哲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
关键词:群众
赵 哲
[提要]通过合村并居建立农村多民族互嵌式社区,增进了民族之间交流交往交融的功能效应,使各族群众对互嵌式社区产生社会层面的认同,达到社会结构的稳定性。本文通过党建统合的理论视角,以伊吾县农村多民族社区党组织建设为例,通过党建引领使社区公共服务渗透以及对社会功能团体的嵌入为各族群众打造组织依托,重构社区意义系统,使主流价值观与族际情感共鸣,通过社区公共性的构建,构筑族际之间的交流交往、文化互动、政治参与的公共空间,以此为基础重塑各族群众社区认同,使多民族互嵌式社区步入良序运转的正轨。
一、文献回顾与问题提出
2014年5月第二次新疆工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1]。这一理念为民族团结提供了制度层面的引导,学界也对民族互嵌式社区建设实践做出广泛探讨。斐迪南·滕尼斯在《共同体与社会》中指出,社区包括三种特质,即血缘、地缘、情感的共同体。社区是建立于以传统、情感联结为纽带基础之上,而非通过法律、契约将人们联结在一起的,成员对社区有极强的认同感,成员之间感情亲密,有共同价值取向,人际交往的规范是以伦理、道德、传统为主。[2]吴文藻和费孝通最先将社区定义引入中国,吴文藻认为,社区包括人民、其所定居的地域、在地域内的生产生活方式三个要素。[3]费孝通提出,社区为若干个社会群体、组织聚集在某一地域里形成一个在生产生活上有关联的大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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