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少数民族音乐研究若干刍议及三思(下)
2021-04-16和云峰
中国音乐 2021年3期
○ 和云峰
一、当下少数民族音乐认知观念刍议及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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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对观念仍然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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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观念“受容”趋之若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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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四:音乐学,音乐学,不懂音乐才去学。首先,笔者对时下音乐界针对音乐学研究者的此种“调侃”不予苟同;其次,音乐学有其自身的专业定位、研究目标、研究理论、观念与方法。但与此同时音乐学者是否也应该理性看待和反省音乐学研究中普遍存在的“两张皮”的现象?虽然音乐中各级各类“专业”分工越来越“细”是历史的自然也是必然,但我们也不得不正视当下少数民族音乐研究中赶“时髦”的现象,或对日益翻新的某些研究观念的借鉴也多得让人目不暇接、无所适从,譬如民族音乐学抑或音乐民族学、音乐人类学、音乐符号学、仪式音乐学……之外,有时也会出现“造理论”的现象。其间我们也清楚的看到,在各种“学”的运用中,唯独鲜见音乐形态学等的运用。
现象五:“学伐”“门阀”或“丛林法则”现象应予以警惕。在少数民族音乐研究中,我们应在鼓励和尊重“学派”①“能够吸引一批优秀同业者自愿加入的学术共同体,就是学派。”“‘中国学派’是一个在科学哲学上无法逻辑自洽的自闭性概念。进入21世纪后,钟敬文提出的‘中国民俗学派’不仅没能落实,反而愈显飘渺。执着于不同学术理念的民俗学者,共性越来越少,交流越来越困难,民俗学分门别派已成大势所趋。”转引自施爱东:《中国民俗学的学派、流派与门派》,《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6期,第1页。“门派”②“那些依靠师承关系或行政力量强制圈定的学术团队,就是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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