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企业自愿性环境管理战略能提升经济效益吗?
——基于绿色技术创新的中介效应
2021-04-16王敏娟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21年3期
王 波,王敏娟
(重庆理工大学 会计学院, 重庆 400054)
一、问题引出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但是长江被过度开发利用,面临严重的污染问题,为了保护我们伟大的母亲河,党和国家对长江流域发展非常重视,在2016年“十三五”规划中将长江经济带发展列为国家区域协同发展三大战略之一。2016年和2018年相继在重庆和武汉召开了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2020年11月14日又在下游的南京主持召开第三次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在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协同联动发展,要使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主战场,引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示范带[1]。
从长江经济带被纳入国家发展战略以来,长江经济带的污染治理问题得到了很大改善,但还存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不协调等问题。因此,国家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以保护环境为要求的政策与措施约束企业行为,通过环境规制来引导企业的绿色行为。以政策工具强制性水平进行划分,环境规制可分为命令型、市场型和自愿型环境规制[2]。实践表明,国家和地方的各种命令型环境规制因没有从根本上涉及企业收益和成本、具有较大的行政压力、无法“量体裁衣”等,使得企业与政府产生矛盾,污染问题也屡禁不止。环境问题的外部性以及环境的公共品属性,也使得环境污染问题很难单纯依靠市场机制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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