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众商品、数字劳动之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批判理论 *
2021-04-14克里斯蒂安福克斯汪金汉潘璟玲
国外社会科学前沿 2021年4期
克里斯蒂安•福克斯/文 汪金汉 潘璟玲/译
代编者按
受众商品理论是传播政治经济学皇冠上的“明珠”,其提出者达拉斯•斯麦兹(Dallas Smythe)是加拿大著名的马克思主义者,同时也被公认为传播政治经济学的奠基人之一。斯麦兹认为,在资本主义商业传播体制下,媒介机构、受众和广告商之间存在着一种隐秘的三角关系,即媒介机构生产大量优良的电视节目来吸引受众,并将它们售卖给广告商,从而获取利润。也就是说,在垄断资本主义制度下,媒介机构生产的真正商品不是其提供的优良的电视节目,也不是标价出售的广告时段,而是受众的注意力。因此,媒介经济的本质在于培养和强化受众对广告商的忠诚度。
正如本文的作者克里斯蒂安•福克斯所述,很多传播政治经济学者拓展和完善了这一传播政治经济学的经典理论,如苏特•加利(Sut Jhally)和比尔•李凡特(Bill Livant)提出的“观看即劳动”的观点、艾琳•米汉(Eileen Meehan)提出的“受众分级”(ratings)概念,以及文森特•莫斯可(Vincent Mosco)提出的“控制性商品”(cybernetic commodity)概念,等等。
如果说,受众商品理论的价值在于揭示出,在大众传播时代,媒介机构将受众及其闲暇时间全部纳入劳动的范畴,资本完成了对人类劳动全方位剥削的最后一道工序,体现出资本主义社会中日益显著的“工作闲暇一体化”“工作时间碎片化”“工作空间任意化”的一般特征,那么福克斯在本文中的论述可以视为对这一理论在新媒体环境下的发展与更新。
福克斯认为,在新媒体环境下,对于受众而言,媒介机构不仅是内容的提供者,也是生产内容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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