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之错起祸端
2021-04-12彭友茂
杂文月刊 2021年2期
一家报社见报稿里,把“牢记使命”错为“忘记使命”,错得也太出格了。
就我所知,报刊,都有自己差错认定标准和处罚规定。所以上述差错的责任人,肯定要为自己的失职渎职付出不小的代价。由此,我想到“一字之错起祸端”的种种奇闻怪事。
别人的“一字之错”就曾让我成了倒霉蛋。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们村里最后一次划宅基地,村里的办事人员填证时把我名字的“茂”,写成了感冒的“冒”……这差错,一错几十年。去年,市里对全市城乡居民的房屋统一核查登记。我到村委开了“彭友冒系彭友茂之误”的证明信,到办事处盖了章,带上身份证、户口本(上面均为现名),到市政府服务中心予以更正,领到了“我是我”的新房产证。而在62岁的洛阳市民李乃甫面前,“那我就比不上(他)啰”:在《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李乃甫的名字错了一字,被告知需村委会、派出所、国土资源所开具证明才能改正。这一纸证明,让李老汉一连奔波了22天,仍在当地上述多个部门之间“打转转”。相比之下,同样是名字错了一个字,纠正起来,我老汉才用了两天就搞定了,太便宜我了。
“一字之错”也有殃及自己的。1853年,太平军北伐时,驻扎在江苏仪征城外。先行官派小校向主将请示行军路线时,正在与人交谈的主将默默地写了个“烧”字。先行官见到手令大吃一惊,但又想军令岂能更改,便下令每个人准备一把火,拂晓前烧城。到时烟焰冲天,哭天呼地。主将找来先行官,查问为什么烧城。但看了自己手令后大呼:“我之过!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