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合作国家金融服务贸易互补性研究
2021-04-12李虹陈文娟鲍金见
北方经济 2021年3期
关键词:一带一路
李虹 陈文娟 鲍金见


关键词:一带一路 金融服务贸易 RCA指数 卢森堡
2013年,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和印度尼西亚国会发表的重要演讲拉开了我国积极组建“一带一路”项目的序幕。八年来,“一带一路”项目惠及众多合作国家,推动了中国与世界的进出口贸易。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19年国民經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9年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出口总额比2018年增长10.8%,达到了92690亿元;同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华直接投资金额84亿美元,增长30.6%。实践成果证明,“一带一路”项目推动了沿线各国的发展,加深了各国的合作。金融服务贸易在“一带一路”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占据着非同寻常的一席之地。金融服务贸易作为“资金融通”的保障,为“一带一路”的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此外,金融服务贸易作为服务贸易结构中快速增长的部分,它也是“贸易畅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带一路”进程中,各国金融服务贸易的情况各有不同,发展程度也参差不齐。因此,对合作国家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情况进行研究和分析有利于找位置、明方向,深化“一带一路”合作国家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与共赢,推动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
一、“一带一路”合作国家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公布的《服务行业分类清单》和WTO数据门户的信息,本文所研究的金融服务贸易及所选取的数据涵盖了由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保险和养老基金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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