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马斯洛需求理论的住区规范指标宜居性发展
2021-04-12荚徐欢
智能城市 2021年22期
荚徐欢
(广州大学,广东广州 510006)
宜居是城市规划和建设追求的要求,是市民对城市发展的期望,更是人与城市有机共生的表现。城市的宜居性表现为居民的舒适度,住区是居民对城市宜居感受最大的地方,不同时期的住区规划依据和面临的需求不同,住区宜居性与住区建设规范相关,住区建设指标的选定应与住区的居民需求匹配。
文章引入马斯洛需求原理,对住区规范指标的发展以及在这种发展背后居民需求的变化方向进行研究,借助新的视野和角度探索居民对宜居的真正需求。
1 相关概念界定
1.1 马斯洛需求理论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将人的需求分为五个层次,分别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需要[1]。
马斯洛认为人的需求层次与分层的金字塔相似,在低层次的需求得到合理满足后,才会出现高一级需要,各种层次需求需要连续的波浪式推进,以达到自我实现。以此观点审视人居环境,可以将人对居住环境的需求划分为从最低的物质空间的需要到最高级的精神满足需求[2-3]。
1.2 宜居概念
1996年,联合国第二次人居大会中通过的《人居议程》指出,宜居指适宜居住的人类小区[4]。《人居环境科学导论》提出,宜居居住环境是人类古老的理想和基本需求[5]。宜居住区的定义和相关模式在学术界还未统一,满足宜居的住区条件也在不断出现新的观点[6]。
2 我国城市居住区规划指标宜居性发展
2.1 生理需求:萌芽阶段(计划经济时期1949~1978年)
(1)住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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