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区受污染内湖底泥环保疏浚后再淤积及其控制研究
2021-04-12刘文博
湖南水利水电 2021年1期
刘文博,刘 华,石 林,乔 祺
(1. 湖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湖南 长沙 410007; 2. 华容县水利局,湖南 岳阳 414200)
湖泊具有流速缓慢,水体更新周期长和补给水源受限等特殊水文特性,加上必须接纳来自流域的绝大部分污染物,因此其淤积是在所难免的,疏浚工程无法实现一劳永逸,理论上的疏浚效果长效性也是不存在的。
长期以来,研究者普遍认为水土流失的治理和污染源的切断是河湖疏浚效果长效性保障的根本途径,因而在疏浚过程中往往同步实施了河湖堤岸砌护、河道护底、滨河湖湿地建设及沿线截污工程等,但疏浚效果难以维持,其主要原因在于研究者大都只注重对淤积的水力学和泥沙动力学过程的变化而忽视了再淤积过程中,疏浚活动本身对其的促进作用。河湖的生物、物理化学等性质以及生物生态活动过程本就会受到底泥疏浚活动的影响,两个最为显著的表现就是:一是底泥疏浚之后上覆水水体中本身具有的自净功能退化甚至几乎丧失[1~2];二是存在于底栖环境中的生物和功能性微生物几乎丧失[3~4]。由于上覆水和底栖环境生态功能的退化或丧失,上覆水对一些可降解的污染物的降解能力降低,大部分污染物将最终沉降下来,与此同时底栖环境对底泥的矿化和生物资源化能力被严重破坏降低,因此淤积的底泥无法得到有效降解达到减量,使得疏浚河湖与天然水体相比,底泥淤积过程有较大的差别[5],现有的水动力学和泥沙动力学研究成果尚不能对其淤积过程做出完整的解释[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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