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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权威

2021-04-09沈刚

古代文明 2021年2期

沈刚

关键词:秦简;塑造;中央威权

秦以郡县代替分封,将地方统治权力收归中央,形成集权体制。关于这一点,无论史书记载还是出土文献印证,皆毫无疑义,也是史学界的共识,成为讨论秦代历史的基本前提。在此体制下,以各种律令制度构建起国家统治社会的基本规则,成为这一体制存在的基础。不过,我们还需要注意到,在这种新的体制下,中央权威第一次将统治触角伸向基层社会每一个角落,会面临前此未曾碰到的新问题。那么中央是以何种方式在地方社会中树立起自己的权威,以此保障政令在地方的顺利实施?对此,吴方基曾从法律文本和日常行政运作角度分析了秦代中央与地方的关系。1我们则试从中央与地方社会关系视角出发,同样以出土秦代简牍材料为基础,来观察帝制初期中央如何从法律和行政实践角度在地方社会中建立起威权,并探讨其发生的背景。

一、制度的限度

秦代国家建立起一套与周制不同的统治制度,并根据情况变化不断修正,加强对地方控制。然而制度建设并不能与现实社会生活完全同步,甚至滞后于社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秦代地方官僚体系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首先行政技术手段的滞后。秦统一进程加快的同时,其官僚队伍和行政体系的建设却跟不上统一的步伐,比如在新地吏的使用方面就有与法律规定抵牾的情况,1即使在任官吏队伍,其能力与所需要承擔的责任也未必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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