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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王朝的土官制度

2021-04-09刘波

古代文明 2021年2期

刘波

关键词:朝鲜王朝;职官;土官;权力秩序

朝鲜王朝职官系统从就职地点角度区分为三类,京官职、外官职和土官职,三类皆各分文武即东西两班。中国学术界对朝鲜王朝国家机关体系虽早有关注,但偏于概略介绍,缺乏对其设置方式、分支结构和职权功能等问题的系统研究。韩国学术界对京官职、外官职体系与职能所做研究较多且深入,1然涉及土官的研究偏于梳理设置过程,对其职能、地位和除授方式等研究多有不足。2本文基于朝鲜王朝文献,结合京官、外官情况,对朝鲜王朝土官的职能属性、权力地位、选任方式进行细致考察,由此透视朝鲜王朝国家机关结构、功能的基本特征。

一、《经国大典》中的土官

《经国大典》是朝鲜成宗十五年(1484年)继承太宗至世祖时期历次官制改革成果基础上颁布的国家行政法典,它损益国初陆续颁布的《经济六典》、《续六典》和《六典誊录》中的法条,以吏、户、礼、兵、刑、工“六典”体例重新更定当时文武两班职官的组织架构和职事权限。3其中,“吏典”篇和“兵典”篇在收录两班职官时,将其分作“京官职”、“外官职”、“土官职”3类。根据这3种职官类型,可将它们身处的衙门称作京官衙、外官衙和土官衙。

京官衙是置于王京汉城内,负责决策和处理各项政务的中央机关。成宗十五年,共设议政府等95个京官衙,官员分九品十八级,各掌职事。外官衙指分置于八道及辖下各府、州、郡、县处理政务的地方机关。朝鲜地方行政采用“道”统府州郡县之制,八道为京畿、忠清道、庆尚道、全罗道、黄海道、江原道、永吉道、平安道,共辖4府、4大都护府、20州、44都护府、82郡、34县和141屬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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