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2021-04-09国家发展改革委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 2021年7期
发改环资[2021]969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银保监会、国家林草局、国家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
《“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7月1日
“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十四五”时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对保障国家资源安全,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要求,深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循环经济发展成效。“十三五”以来,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取得积极成效,2020年主要资源产出率1.主要资源产出率(元/t)=国内生产总值(亿元,不变价)÷主要资源实物消费量(亿t)。主要资源包括:化石能源(煤、石油、天然气)、钢铁资源、有色金属资源(铜、铝、铅、锌、镍)、非金属资源(石灰石、磷、硫)、生物质资源(木材、谷物)。比2015年提高了约2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源消耗继续大幅下降,单位GDP 用水量累计降低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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