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盘活利用工作的思考
2021-04-09
南方自然资源 2021年3期
目前,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资源比较丰富,主要集中在林业、农垦、监狱系统、农业等几个部门,这部分国有土地资源对广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巨大的支撑作用。但是长期以来,有些部门不重视管理,粗放利用,造成土地资源浪费。笔者在对近几年来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经营管理现状以及储备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的基础上,从管理机制、规划编制、权属纠纷、出租管理、产业用地、预留安置等方面,就如何更有效率地盘活、利用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进行初探。
一、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资源基本情况
自治区本级国有企事业单位土地资源丰富,为了管好、用好这些资产,2012 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建立自治区本级土地储备运行机制,先后印发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广西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储备中心)累计收储自治区本级土地约4 000 公顷,累计投入收储开发资金100亿元左右,已依法供地约368.53 公顷(含基础设施、公益用地等约60 公顷),出让(处置)总收入约160 亿元,目前已收储待开发后供应土地约3 580 公顷(实际可出让约1 333.33 公顷),库存土地市场价值估算约400 亿元。2020 年,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储备中心新增签约收储土地约255.07 公顷,累计组织出让自治区本级储备土地13 宗,总面积约136.33 公顷,实现自治区本级土地出让总收入67.52 亿元。
二、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处置管理和土地储备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处置政策执行不严格
2012 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管理,明确对自治区本级国有土地采取“先审批后处置”和“四个统一”的处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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