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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扶贫的创新路径与对策研究

2021-04-09张晓萍张丽颖张若望河北金融学院

营销界 2021年12期
关键词:金融服务贫困地区金融机构

张晓萍 张丽颖 张若望(河北金融学院)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如何让广大人民群众摆脱贫困,让老百姓富起来站起来,成为当前党中央的重要课题。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截止到2020年,贫困县名单要变为零,将地域性贫困降为零。经过数年的扶贫实践,证实金融扶贫是一种有效的脱贫手段,金融精准扶贫概念一提出,便受到了人民群众的热烈反响。金融机构遵循“精准脱贫、精准扶贫”的战略方针,强化金融服务,深化金融改革,优化金融环境,积累了许多脱贫攻坚的优秀做法和丰富经验。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我们更要不怕困难迎难而上,深化金融扶贫,确保人民经济社会生活更上新台阶。

■相关理论

(一)金融扶贫的内涵

金融扶贫是指在党中央的政策引导下,银行、保险、证券公司等各金融机构利用多种金融工具和丰富的金融产品,通过多种渠道为贫困人口提供金融服务,已达到减贫脱贫的成效。金融扶贫是精准扶贫中的一种方式,金融扶贫关键点为:一是金融扶贫必须有政府政策的引导;二是金融扶贫的主体是广泛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保险证券公司、民间扶贫金融组织等等;三是金融扶贫的方式分为直接扶贫和间接扶贫。

(二)金融扶贫的运作机制

金融扶贫运行机制不同于金融扶贫模式,金融扶贫运作机制有自己的内在规律和内在驱动因素。金融扶贫运作机制主体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人民银行及银保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参与主体包括大中小各级各类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机构和其他金融服务机构。中央政府出台方针政策,地方政府按照国家政策方针出台具体的鼓励政策,人行和银保监会进行政策指引,各金融主体总行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经营行按照上级行指示,对贫困主体进行多种方式的金融支持。

金融扶贫的理论基础包括金融资本相关的致贫理论,如马尔萨斯的人口贫困理论、马克思的贫困理论、纳克斯贫困恶性循环理论、纳尔逊的低水平陷阱理论;农村金融市场相关理论,农业信贷补贴理论、农村金融市场理论、不完全竞争理论;金融减贫相关理论如金融排斥理论、普惠金融理论、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理论等等。

■金融扶贫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扶贫风险大,扶贫动力不足

一是金融风险大。由于金融扶贫贷款发放对象是贫困户,扶贫贷款具有风险大、成本高、回收周期比较长等特点,这样导致金融服务下沉意愿不足,很难做到金融服务覆盖每一个村落。建档立卡贫困户没有合格的抵押品作为担保物,一小部分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虑,主动参与县域、村域扶贫工作积极性不高。二是思想认识欠缺,有的金融机构认为扶贫工作是地方政府的事情,与自己无关,金融机构稍作参与即可,未给予足够的重视。三是金融成本高,根据某金融机构数据显示,贫困地区的筹资成本一般约为2.0%,根据信贷理论,银行贷款利率要覆盖资金投放风险、筹资成本和资金运营成本,银行贷款利率要高于筹资成本3个百分点才可以,所以导致贫困地区金融风险高等问题。

(二)扶贫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扶贫产品契合度不强

银行必须根据贫困地区扶贫特点和难点,根据当地特点对信贷风险指标进行调整。精准扶贫地区及对象有其特殊性,金融机构必须进一步健全风险预警机制。政府主导金融扶贫机构,但扶贫金融服务缺乏差异化,扶贫金融产品缺乏多样性,不能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贫困地区以及贫困户的需求。一些金融扶贫产品无法和现实需求相匹配。金融扶贫模式主要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传统种植业、养殖业扶持等,如何通过科技、环保和旅游等方面来带动贫困人口减贫致富是需要寻找的新的突破口。

(三)扶贫信息共享机制不足,扶贫资金投放不足

政府部门、当地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由于对金融扶贫统计标准和方法的计量不同,贫困类型的数据信息、贫困程度存在很大的差异,扶贫信息统计监测存在重叠交叉等现象,导致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之间不能及时有效地掌握贫困地区以及贫困户情况,难以做到金融精准扶贫,给金融扶贫工作带来较大难度。

风险补偿金投入不足,小额信贷的风险补偿金应按照不低于风险补偿金1:10的比例进行投放。调查发现,一部分银行风险补偿金发放达不到这个标准。金融机构参与扶贫的力量薄弱,根据金融扶贫“包干服务”等相关政策,金融机构应保证参与金融扶贫的财力物力人力充足,但实际执行中发现,扶贫小额信贷不足已覆盖全部贫困地区,虽然村镇银行设置了金融服务点,但不能满足实际的需求。

■金融扶贫路径优化措施及相关建议

(一)提升需求,强化自身“造血”功能

激发贫困群体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是金融扶贫的关键所在,目前金融扶贫的需求侧一方表现为内生动力不足,金融服务需求面窄,当前工作重点是激发贫困人口的金融服务需求,一是要提升贫困群体的金融素养;二是激发贫困群体的积极性;三是创新金融产品,开拓金融服务载体。

使金融扶贫供给市场化,政府主导下的金融扶贫供给存在金融扶贫创新不足、扶贫市场活力不足等问题,如何形成市场驱动力,将金融扶贫市场化,构建新的金融扶贫市场化体系。县域商业性金融机构应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增强县域金融扶贫的可持续性和商业性。

(二)加强贫困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商业化金融扶贫机制

政府要加强与县域金融机构的合作,共建农村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山区金融服务网络,增加农村金融机构数量。鼓励县域小额信贷公司及保险机构深入农村,开发农村市场,政府还要降低金融机构准入门槛,将外部的金融机构引入农村。建设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体系,深化农村金融扶贫工作体系建设。

构建商业化金融扶贫机制。引导更多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参与到金融扶贫工作中,设立金融扶贫业务考核指标,对指标考核优秀、成效明显的金融机构给予税收优惠、专项费用补贴等激励措施。设立“优秀金融扶贫产品”奖励基金,鼓励开发形式多样的金融扶贫产品。设立金融扶贫投资风险补偿基金,降低金融机构投资风险。

(三)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水平,创新金融扶贫产品开发

金融服务质量是金融扶贫成效的关键,商业性银行、政策性银行和保险机构是参与金融扶贫工作的主要金融机构,金融扶贫产品单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低下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商业银行应该根据贫困地区产业特点,开发多种多样的金融产品,满足不同群体的金融需求。金融机构要加强自身业务培训,设立内部考核机制,量化考核业务,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提高贫困户金融扶贫意识。通过定期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积极利用现有扶贫政策进行脱贫实践。定期举办金融扶贫教育培训讲座,涉及金融相关知识,激发贫困户的脱贫意识。

(四)加强扶贫联动和信息共享,建立专项信贷担保基金

搭建扶贫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政府、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力量多方合力,才能打赢金融支持脱贫攻坚战。首先要加强银政协作,共同构建扶贫政策、财政政策和相关金融政策的联动机制,完善整合金融扶贫资金和政府财政资金,加大信贷贴息力度,完善贷款担保机制和信贷风险补偿金机制。二是建立健全“政府增信”系列制度办法,创建并推广“扶贫银行+农户、扶贫银行+政策性担保公司(农担公司)+农企+农户+风险补偿金+农企”的带动模式。

建立专项信贷担保基金。贫困群众缺乏有效抵押物,存在担保贵、担保难的问题, 政府及各级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扶贫贷款担保机制,加快扶贫资金投放效率,完善扶贫信贷流程,保证扶贫贷款投放到重点龙头企业和深度贫困地区的贫困户上。

(五)融合线上线下金融扶贫力度

突出互联网金融移动终端建设。互联网、人工智能对创新金融扶贫服务渠道有重要作用,可充分利用互联网金融效率高、成本低的优势,推广互联网+金融模式,加强金融机构pc端和移动端建设,进而推进贫困地区金融数字化转型。努力搭建贫困地区“线上便捷下单、线下物流通畅,商品种类齐全、移动快捷支付”的金融服务场景,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区块链等相关技术,将金融扶贫线上化、网络化、大众化。

探索金融便利店服务机制。金融机构要加快打造贫困地区具有“自助机+物理网点+互联网金融”三个要素的综合金融扶贫网络平台,提升贫困地区金融支持扶贫的覆盖面和便利性。建立金融服务点,打造 “微型银行”,提升贫困地区的综合金融服务职能。

■结束语

金融扶贫是一项长期可持续的工作,随着金融科技的进步,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与普惠金融深度融合发展,金融扶贫将会出现更多的表现形式,今后金融扶贫将会更注重系统性建设,进一步与风险防控有机结合,发挥金融扶贫赋能机制,增强贫困户自我生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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