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探思
2021-04-08王宇光北京市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
消防界(电子版) 2021年20期
关键词:建筑
■ 王宇光 北京市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
一、高层建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不足
(一)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不足
我国的高层建筑多数都是用于居住。在这些居民楼中,安全事故的发生是难以避免的。一方面,居民尚未形成较强的消防安全意识。多数的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总会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并不会遇上突发的安全事故,从而不对相关的消防知识加以了解,也不注重居住楼中所配置的消防设施。如居民楼的管理人员通常会出于对楼内消防安全的考虑而设置一道防火门。然而,某些居民对防火门的消防作用并不了解,自身的安全与消防意识也不够强烈,不仅没有意识到防火门对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还因为一己私利,将防火门设置成防盗门。
不只是某些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烈,还有些高层建筑的管理人员并没有意识到居住楼中火灾预防的重要性。在消防控制室内,经常会出现没有工作人员在其中值班的状况。就算有工作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内值班,大多数工作人员也没有积极地对建筑楼的消防工作进行审核。并且,某些高层建筑对于消防控制室内的值班人员要求较低,许多值班人员根本没有相关的消防知识与专业能力,在开展消防审核工作时,无法对建筑楼的消防情况进行规范登记。这种情况为高层建筑埋下较大火灾隐患,如相关的工作人员对建筑楼中所设置的相关的消防系统并不了解,使得建筑楼中有紧急火灾事件发生时,相关的工作人员并无法在第一时间对火灾问题进行解决,并且利用自动报警系统进行报警,大幅降低了消防系统在建筑楼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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