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研究
2021-04-08张力夫白银市消防救援支队铜城大队
消防界(电子版) 2021年17期
关键词:管理
■ 张力夫 白银市消防救援支队铜城大队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产生的背景及意义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消防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日常执法经验,针对如果发生火灾将会给社会经济发展造成重大影响,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威胁,乃至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需要消防部门重点开展防火监督检查和灭火演练的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文指出,消防工作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也要求社会单位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法律责任自负。但由于我国的法治化建设不够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没有对政府、企业和消防部门等各自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进行更加规范合理的解释说明,导致在工作落实中,很多本应企业单位本身承担的责任,落到了消防部门的肩上,加之消防队伍自身编制人数问题,支、大队防火干部太少,很难完成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单位、企业消防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出现检查和指导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因此,消防局需要结合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全面开展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
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是通过“户籍化”管理系统平台对辖区的重点单位实行统一的实时化和数字化管理,同时也与互联网上重点单位的基本信息进行同步交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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