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剿灭劣Ⅴ类水”成果评价研究
2021-04-07刘颖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刘 颖
(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浙江 杭州 311231)
2013年浙江省提出“五水共治”,打出一套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的组合拳。到2017年,浙江已经进入了治水的第5个年头,省委主要领导立下“军令状”:今年内,将彻底剿灭劣Ⅴ类水,并采取一切措施巩固治水成果,保证不反弹。随着“剿灭劣Ⅴ类水”活动的开展,各地“剿灭”成果评价验收工作提上日程。目前,水质评价的方法有单因子水质标识指数法[1]、综合水质标识指数法[2]、灰色聚类分析法[3]、多元统计分析法[4]和灰色关联投影法[5-6]等。其中最经典的水质评价的方法是单因子评价法和综合水质标识指数评价法[1-2],上述方法既能综合考虑各项水质指标,又能与水环境功能区划进行比较,结果可以综合反映水质的情况。但是由于实际情况的复杂性和方法本身的局限性,上述水质方法通常改进后再利用[7-10]。综合水质标识指数法均衡考虑了单因子水质标识指数结果,当各项指标单因子评价结果相差很多时,会掩盖水质的真实情况,因此,要结合本研究采集到的水质监测数据,对综合水质标识指数评价法[7,9-10]进行改进,为“剿灭劣Ⅴ类水”工作中的水质评价与成果验收提供科学依据。
1 数据来源
采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开的2017年5月—2020年4月地表水环境质量交接断面自动监测日报表数据。数据包含PH值、溶解氧(DO)、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NH3-N)、总磷(TP)等水质指标的日监测数值,还包含水质类别(标号为1-6)、主要污染因子、检测日期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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