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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冠福:大股东胡为 “小伙伴”倒霉

2021-04-06何艳

证券市场红周刊 2021年7期

何艳

最近,ST冠福上演“一坑多”年度大戏,引人关注。因信披违规,ST冠福接到监管层罚单,22个“小伙伴”被一同拖下水。始作俑者,正是公司控股股东。

罚单“排队”领

2021年1月3日晚间,ST冠福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告知书》,除了ST冠福,还有林文昌、林文智、林文洪、张荣华、黄孝杰、張光忠等22个主体“排队”领罚。

经查明,ST冠福存在三大违法事实:一、2015年以来,ST冠福未履行审议决策程序,违规对外借款、共同借款、开具商业承兑汇票,上述负债未在ST冠福相应定期报告资产负债表披露,导致其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负债及资产披露存在虚假记载。二、2018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对外担保,存在重大遗漏,而未披露对外担保金额36,900万元。三、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内容重大变更事项。

早在2019年1月18日,ST冠福即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控股股东违法违规事项,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当时,公司收到6份法院传票,欠款2.24亿元;控股股东违规对外担保、借款涉及近24亿元金额等事宜。

而更早前,ST冠福已出现违法端倪。2018年9月14日,ST冠福发布《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其中提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五天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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