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桐城市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思考与建议
2021-04-06孙玉雷桐城市林业局
安徽科技 2021年3期
文/孙玉雷(桐城市林业局)
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高度重视,提出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做好林业工作的根本遵循。近年来,桐城市家庭林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林业龙头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快速发展,提升了林业规模经营水平,推动了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动了农民就业增收。本文通过走访调研,了解桐城市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当前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认真听取各类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就如何促进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创新发展进行了探讨。
一、桐城市发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1.高位推动,持续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承载着建设生态、发展林业产业双重任务。与传统分散的一家一户经营方式相比,这些经营主体规模化、产业化程度高,具有较大的经营规模、较强的生产能力和较高的综合效益,是推进林业现代化发展的一支生力军。桐城市高度重视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以此作为推动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林业规模经营水平、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加快扶贫攻坚步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抓手,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桐城市银政保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把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林业产业发展确定为政策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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