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飞机第23.867条款要求及适航审定研究
2021-04-06敖文伟李保良
民用飞机设计与研究 2021年1期
敖文伟 辛 勃 李 宏 李保良
(中国民用航空江西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南昌 330098)
0 引言
飞机在飞行过程中,存在遭受雷击的可能性,飞机遭受雷击的事件在国内外时有发生。飞机遭受雷击后,闪电产生的高电压、大电流和作用积分以及飞机上形成的电磁场、电辐射、电弧放电、电阻热和冲击波等会对飞机结构、燃油系统、电气系统造成较大危害[1],严重影响飞行安全。雷击对飞机结构的危害主要考虑的是闪电的直接效应。闪电的直接效应是指闪电的直接附着和电流传导对飞机结构造成的物理损伤,包括结构的绝缘击穿、爆裂、燃烧、熔化、变形、分层等[2]。
为减轻飞机重量,提升飞机性能,越来越多的先进复合材料、电子电气设备应用在现代飞机上,而由于复合材料相对于金属材料的低电导率和电子电气系统集成度、复杂度、重要度的不断提高,对飞机的闪电防护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降低飞机设计复杂度和提高结构效率,发动机和螺旋桨布置在机头;由于飞机速度相对较低,为降低系统复杂度,采用固定式起落架;为了减轻重量和降低成本,一些机身表面和舵面采用蒙布,复合材料也可能不铺设金属丝网等等,这些都是23部飞机的设计特征。位于机头的螺旋桨和发动机,突出机身外形的起落架,以及采用金属、复合材料(表层铺设金属丝网和不铺设金属丝网)、蒙布等材料的多样性和导电性能的差异性都会对闪电分区产生影响,使得23部飞机在设计时,各种材料间需要采取什么样的闪电防护措施,以及如何验证这些防护措施是否满足适航条款要求等问题显得越来越重要和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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